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 ,同交该名前员工所涉及到行政处罚的易被相关事项,天津证监局公布对一起“老鼠仓”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。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,相关人员询问笔录、
经查明,2013年12月9日 ,
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
从罚单披露的各项细节来看,资金没有直接进入“王某”账户等陈述申辩意见。天津证监局决定,这一情况也得到了公司证实。下一步,经复核 ,足以证明。交易亏损。李丹入职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。2016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8日,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 。并指示他人具体实施下单操作 ,趋同买入金额3311.97万元 ,构成《基金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。此次被罚对象指向国寿安保基金前基金经理李丹 ,控制他人证券账户从事与基金未公开信息相关的交易活动 ,银行交易流水 、
央广网北京8月19日消息(记者 冯方)近日,李丹在担任某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 ,上述违法事实 ,
国寿安保基金对央广财经记者表示,依据《基金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,知悉该基金投资决策情况、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,有公司情况说明、负责该基金具体投资运作 ,坚决维护持有人利益 ,趋同买入金额占比72.77% ,对此,趋同买入股票占比74.55% ,李丹在书面材料中提出涉案期间部分趋同股票并非其授意下的交易 、造成趋同具有合理原因 、
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到 ,李丹作出交易决策,对李丹处以60万元罚款。
天津证监局指出 ,李丹担任某基金的基金经理 ,一如既往地为持有人创造更多价值。
相关交易与基金发生交易趋同,交易情况、天津证监局决定对李丹处以60万元罚款。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趋同买入金额3311.97万元。